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吴配奎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2022年实施县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来,坚持“小切口”“大民生”原则,共推进实施涉及教育、农业、物流、交通、生态环保、边贸集镇、燃气安全等8个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投资2.6亿元,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取得了良好成效。
每年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都要经过全县征集、部门把关、政府研究、会议票决五轮“遴选”过程。
一是广征线索。每年6月,由县人民政府重点民生保障工作专班下发民生实事项目征求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线索,最大限度收集社情民意。
二是严格筛选。工作专班将征集意见汇总,交由县发改、财政、交通、住建、晃源集团等重点部门审核把关,筛选出符合工作实际、有资金保障的民生实事项目,一般为10个项目。
三是政府研究。经部门把关后报送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初审后,报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产生6个左右候选项目。
四是审定候选。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候选项目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报,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再报送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确定最终待选项目,最终确定的候选项目为5个。
五是大会票决。将候选项目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由全体代表进行差额票决,差额率为20%,最终遴选出4个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为确保人大代表票决项目顺利实施,在人代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以三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年度票决项目落实落地。
一是主任会议审议监督。县人民政府在人代会后1个月内制定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列入主任会议审议议题,一般在每年3月份之前完成。
二是专委会专题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年度票决项目按照工作联系原则,由对应的专委会负责监督。采取现场查看、走访群众、听取建设情况报告等调研视察方式进行现场情况监督,原则上每月都要开展一次。
三是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监督。每年5-6月,由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的专项报告,形成视察报告并将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通报;10-11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集中视察期间存在问题的项目开展“回头看”视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向人代会报告,作为满意度测评的重要依据。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以“一文四函”形式进行交办。
为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新晃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每年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都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对本年度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对下年度的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进行差额票决确定,均当场公布测评及票决结果。
在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183名县人大代表对2023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满意度测评为95.1%,差额票决选出2024年生态环保、交通出行、苗乡集镇、燃气安全4个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
“民生实事就是老百姓的‘家事’,也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事要事。要切实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办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实事,努力让新晃人民看到更多变化,得到更多实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晃县委书记周重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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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